事业单位的业务运行机制是什么
事业单位的业务运行要实行严密的计划管理。一提计划,一些人总喜欢与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相联系。实际上改革开放之前的所谓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是指令性的“统制”经济、“命令”经济,并非严格意义的计划经济。经济越发展,社会化程度越大,对计划的要求越迫切,尤其是与财政预算直接关系的政府行为,对其预见性、计划性的严密程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作为政府部门委托办理具体事务的事业单位,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操办政府交给的事务,所以研究运行机制就要围绕着如何办好这些事务来考虑。具体来说,事业单位需明确办理什么事务,办理多少事务,如何办理这些事务。
办理什么事务,即要弄清楚所办事务范畴、性质、目的及要达到的标准。范畴,即事务的名称,包括说明事务概念的内涵和反映事务口径范围的外延。如学校所要办理的事务是教育,还要弄清什么教育,如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等,并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的空间范围,如对哪一行政区域或学区内教育对象的教育。性质,即事务的属性特征。如教育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目的,即从事该事务的意义和落脚点,如初等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在身心健康,智力开发,品德培养等方面全面受益,为其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标准,即所办事务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一般可用若干指标去衡量。总之,每个事业单位对自身所要完成的事业必须十分明确,要对其有个全面透彻的认识,这是完成政府所交付任务的前提条件。在这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很大,各个单位对自身所从事的事业并没有完全认识清楚,特别是当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自身的经济利益时,这种认识可能就会发生较大的偏差。这一点在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表现得极为突出,当他们肆无忌惮地乱收费的时候,似乎把所要从事的事业只是锁定在“收费”上了。这些单位就像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只是在收费站的前面冠上了“教育”、“医疗”等字样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