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自古是中国领土,明朝《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钓鱼岛的记录。清朝时期,国家派遣使臣对钓鱼岛的地域情况进行了详细勘测。近代史中《马关条约》对台湾领土的割让使得钓鱼岛被日本侵占。《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都对我国主权宣示,日本在对钓鱼岛领土的问题上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钓鱼岛海域图
《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该条约是继《北京条约》以来侵略者强加给中国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
台湾、澎湖及附属岛屿给日本,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当然也在条约的范围之内。而日本竟不等条约签字,就占有了这些岛屿。
1943年12月1日在开罗发表宣言,宣示了协同对日作战的宗旨,承诺了处置日本侵略者的安排。这就是有名的《开罗宣言》。
关于中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中美双方同意: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归还中国。这也就为《开罗宣言》关于台湾回归中国的内容打下了基础。
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总统杜鲁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联合发表的一份公告《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这篇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声明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以及履行开罗宣言等对战后对日本的处理方式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