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2015年将举办世界机场城市大会,2016年将举办世界航线发展大会。
2.《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提出:“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医患纠纷”,“全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组织和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将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成都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已经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其中包括欣庐、笔帖式街老宅院、崇德里民居、原四川大学女生院、四川大学志德堂、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旧址6处历史建筑。
4.成都市自2011年底重新制定新的教师编制配备标准后,已建立起由市、县两级行政和市、县、校三级业务组成的“两纵三横”行政和业务管理结构,率先使城乡中小学编制达到国家城市编制标准,即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
5.2014年上半年,成都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了542.6亿元,完成了预算的54.4%,增长了12.6%;公共财政支出了599亿元,完成预算45.2%,增长38.4%。
6.2013年,四川省财政民生支出3987.6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4.1%,是2010年的1.5倍。
7.《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了7大类共计267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其中包括政府部门公车租赁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公益性学前教育等。
8.成都市提高司法行政审批的效率,行政审批提速突破90%。将法定承诺办理时限120天,缩短为11天(涉及市司法局政务服务窗口的六项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在2天内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9.成都市停收征(土)地管理费等5项;免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17项,免收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10.成都市《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医疗机构聚众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伤害医务人员、职业“医闹”等行为作出了细化规定。
11.成都环保将建立3级监管机制,在成都的315个乡镇增设乡镇环保机构和环保人员,实现“环保全覆盖”。
12.成都市大病保险业务开展半年以来,保障范围已覆盖了我市700多万名城乡居民,截至7月底,累计支付补偿费用7263万元,服务18514人次。
13.2014成都创意设计产业展览会将在成都新会展中心璀璨亮相,这是中西部地区最大规模的创意设计产业展览会。
14.成都市2013年,全市税收收入质量持续提升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4.1%,较2012年提高0.9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9%,较2012年提高0.3个百分点。
15.四川省省将24个县(市、区)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市、区),其中成都占据八席,锦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都江堰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新津县均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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