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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公租房分配
2013/11/4 8:47:49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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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公租房分配。内容提要:假如你是Q市住房保障部门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公租房是解决夹心层及弱势群体的一个思路。但是,公租房在分配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富人承租,转租等众多问题成了公租房分配不公的表现。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Q市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分配的公告。字数在450字以内,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公租房分配
1. 不少人混淆了“公租房”和“廉租房”,当廉价想象破灭后,造成强烈心理反差。公租房是继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后的第四类保障性住房。就全国范围来看,公租房这一概念最早在重庆地区提出,试图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对新就业职工和刚毕业大学生的生活压力。从定位来看,商品房走市场经济路线,针对那些有能力买得起房的人,廉租房则是针对低收入人群,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这样一来,就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夹心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既买不起房,但收入尚可,比吃低保的人收入高得多。
2. 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思路由以售为主转向以租为主,许多地区公租房将占到规划中的保障性住房总量的六到七成。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资金相比,公租房运营的长期资金需求成为一个更迫切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可以通过销售回笼资金,虽然回报率低,周转率目前也不甚理想,但毕竟数年后可收回投资。
公租房、廉租房则不同。以当前市场化租金水平测算,一二线城市的租金回报率不到5%,公租房的租金水平比市场水平还要低20%,廉租房更低,这意味着租金回报低于4%,不足以覆盖利息支出,更不用说给投资人以合理回报了。
3. “住有所居”是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前提条件,也是政府在实施民生工程中追求达到的一个目标,公租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它的出现,为无数初入社会,基础薄弱,无力购房者,提供了一个栖身之地,就好比雪中送炭,鼓励人们为梦想和生活努力打拼。不过,承租者将公租房作为普通住房,转手出租,以获得高额租金,无疑加大了住房成本,加重了居民的生活压力,公租房一下子就变了“味”。此问题表明,政府机构对公租房管理水平还需提高。
有明文规定,公租房禁止转租,而这种现象之所以仍然会出现,一个直接原因便是:有需求就有市场。有一部分人群,因不符相关条件或者为省麻烦,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去申请公租房,而是去选择直接租赁价格相对便宜的房屋,加上部分公租房承租者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谋利,不惜违反规定,借机二次出租。其次,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不力、执法受阻考以及制度缺乏等因素影响,问题出现后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让个别现象演化为了一定范围内的群体性现象。
4.公租房在一些城市已经有所探索。但是,从各地实践看,相对于“住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在我看来,要让公租房政策真正惠及民众,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两篇文章。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政策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让更多民众受益。二是完善公租房资源配置制度,让公租房供应精确制导、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样、锦上添花。
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租价与商品房租价存在较大价差。由于城市无房群体数量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想从中穷人口中抢食的动机不难理解。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与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权利的一道重要防线,并不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公租房以别墅保障房之类的变异形式被领军人才、社会名流鸠占鹊巢。
5. 从国际经验来看,公租房定价机制有章可循。一方面要遵循保障性原则,定价必须低于市场,保障对象可以承受;另一方面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除成本回收之外需留一定利润回报社会资本,保证后续开发和运营管理。因此,公租房定价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基于此,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公租房定价采取“最高限价管制模型”,并根据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等情况,施行差别化定价。
从德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实践来看,大都按照不同收入群体的支付能力区别定价。例如,德国《住房金法》规定,居民可以承受的租金一般按家庭收入的25%确定,与实际交纳租金发生的差额,由政府埋单,一般由联邦和州政府各负担50%。新加坡将租赁型的组屋划为两档:月收入800新元以下的家庭,只需缴纳月收入的10%左右作为房租;月收入在800—1500新元的,缴纳总收入的30%左右。香港从2007年开始实施公屋租金调节机制,公租房定价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市民收入指数变动而上下调整。
6.如果公租房带来收益,地方政府是否参与分配?如果地方政府不参与分配,地方政府是否有积极性对公租房按照常规给予优惠措施?如果地方政府参与其中,利益分配多少合理?而一旦地方政府有意参与利益分配,那么公租房的收益率预期就难以明确,公租房基金不可能成为稳健的投资品种。
另一方面,与保障最低收入阶层的廉租房不同,公租房主要向中低收入的夹心层提供住房保障,地方政府有补贴,居住者要支付略低于市场的租金。但是,从以往经验来看,这一阶层的租金缴付状况并不理想,如果公租房的租金不能及时到位,那么,基金收益也就失去了主要来源。
所以,要建立公租房基金,或许还需要签订两份契约,一是政府的补贴契约,二是居住者的租金契约。只有这两方面信用到位,公租房基金才可能有广阔前景。
7.公租房房屋质量能否得到保障,教育、医疗、商业等规划配套是否完备,配租审核是否公正,都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检验的结果,将决定公租房是否有资格担当市场供应主体,平抑刚性需求的重要作用。此前在保障房建设进程中,正是因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保障性体系部分异化。北京公租房“标配”的创新,一方面有助于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方面确立规范,另一方面可为公租房质量树立标准。这是公租房建设中一道不可缺少的闸门。运行得好,公租房就能令人放心,通过公租房改善楼市供需紧张局面的调控诉求也能得到相应保证。
8.“住房保障是保障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保障人人有房产证。”由于经适房拥有产权,5年以后就可以上市交易。而经适房与商品房存在巨大价差,有人把经适房转租他人或者转手交易牟取暴利。经适房等保障房实际上超越了其居住保障功能。
当然,经适房谢幕、保障房“三房合一”,只是为住房保障政策纠偏的第一步。虽说承租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公租房房租比原有廉租房房租高一些,但是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政府给予了专项补贴,公租房租赁价格与市场房租之间仍然存在价差,仍难排除有人想从穷人口中刨食。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房政策之外。如果“鹊巢鸠占”的人多了,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经济学家茅于轼曾提出,“公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尽管茅于轼的建议受到了批评,但是茅老的建议也表达了对公租房政策跑偏走样的焦虑心态。
9.我国在公租房建设上,不能一味求小,在建筑设计上“减肥”,也应参考国外和中国香港等地先进做法,以使用面积为设计模板。比如,按人均15平方米为标准,分别设计出使用面积30平方米、45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三种户型的公租房,以满足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
当然,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细化公租房建设标准,譬如,在城市中心建设公租房的最低比例。这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因地制宜做出合理调整,但必须有遵循的标准与底线。倘若一些地方政府把大多数公租房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不仅会增加住户的出行成本,也恐怕难以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初衷。
10.公租房“从头到尾”都姓“公”,应该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公租房从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一系列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见得阳光见得人,经得起社会和时间的检验。第二,既然康居家园小区是首府的首批公租房,期待还有第二批、第三批甚至更多批次,更期待每批公租房都实实在在姓“公”。
表面看,价格无优势,位置偏远,性价比不高是公租房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但笔者以为,这也恰恰反映出政府部门对公租房认识上的两大误区:第一,对公租房的保障房性质缺乏准确定位,依旧采取投资经营模式运作,制定租金标准时一心考虑成本回收,而没有顾及租户的实际承受能力;第二,缺乏解决好“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责任感,一些地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甚至担心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愿拿出更好的地段建公租房。
11.因为公租房的过渡性属性,注定租房人具有较大流动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必须完善公租房的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已经购置自有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出借的覆辙。虽然公租房因为自身面积的“小”,不会轻易成为权势者的目标,但是对公租房的监管也不能有任何疏忽。
与网民围观公租房面积的热情相比,对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围观者并未倾注太多热情。会议要求各地在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时略低于市场价格,“略低”到底低到何种程度,是不是和市场价比较接近?如果公租房的租金和商品房租金比较接近的话,那公租房的公益性又如何体现?一些国外国家的公租房租金往往只是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其他部分全是政府补贴。如果公租房租金不能体现优越性的话,公租房所保障的人群事实上是难以受益的。
12.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暴晒,才能去除“水分”,防止“变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尤其是在分配上,如果让该进的“落了空”,不该进的“搭便车”,就会让老百姓产生“信任危机”,损害政府形象。
守住公平分配这条底线,是对管理者公信力的考验。首府对符合配租摇号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并进行摇号,既不让一个骗房者“钻空子”,也不让一个符合要求者落下,有效保障了公租房的公平性和信誉度。对房管局等职能部门来讲,要坚决维护公租房政策的严肃性,坚持把入户调查、透明程度、社会监督作为重点,以机制的完善、制度的配套、信息的滚动,阳光操作,堵塞漏洞,共同把好公租房的进出关,真正让这一社会公共福利更好地惠及老百姓。
13.有评论文章认为: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也应该得到社会充分的理解、同情和尊重,但现在是僧多粥少,凡事都得讲个先来后到,总不能让在本地居住多年的“僧”无粥果腹,而让姗姗迟来的外地之“僧”大啖其粥吧?所以,北京先解决本地人的公租房问题,可谓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相反,如果先让外地人申请公租房而让当地人旁观,或让外地人与北京人一起来竞争数量有限的公租房,那反倒有点本末倒置、有悖情理了。因此,北京的外地人“暂不能申请公租房”,既不能说是歧视,也不能说是缺乏包容,更不能说是排斥,实事求是地说,在公租房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在“广厦千万间”还不能“大庇天下寒士”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公租房限定原住民优先申请,这本身体现的就是一种对城市历史的尊重,体现的是一种奉献与获取之间的平衡,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公平。
但这并不等于说,要把外地人永远关在“公租房”之外,只是囿于条件,“暂不能申请公租房”而已。既然北京的相关部门已透露出“农民工、毕业大学生等非京籍申请人,暂不能申请公租房”,而“暂”到何时又未有定期,那么,人们不禁要问问那些因短时间内无望申请公租房而不能安居的外地人,为何非得选择在北京打工或就业呢?可否选择一些房价相对较低或某些公租房申请已对外地人放开的城市谋职呢?
14.经适房谢幕、保障房“三房合一”,只是为住房保障政策纠偏的第一步。虽说承租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公租房房租比原有廉租房房租高一些,但是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政府给予了专项补贴,公租房租赁价格与市场房租之间仍然存在价差,仍难排除有人想从穷人口中刨食。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房政策之外。如果“鹊巢鸠占”的人多了,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规范公租房配置程序,让社会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为并轨以后的公租房加上防盗锁,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蒙混过关,十分重要。政府部门除了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以外,还应该思考严格为公租房配置把关,保证保障房政策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15.长期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责任不清、政府投入有限等问题,迟迟未得实质性改观,加之保障房资金退出机制还没有很好建立,社会资金很难进入保障房。如此一来,完全依靠财政出钱盖房然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给困难家庭居住的传统模式,自然容易遭受“难以为继”。因此,要真正实现“以需定建”,一方面固然需要扩大政府投入,另一方面更要通过投入机制的科学设计,让“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巧妙搭配,尽量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如此才能充分满足群众所需,才能让民生工程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公租房的特点有哪些?
2.材料5中德国和新加坡的公租房运行模式给我国的启示什么?试结合案例分析我国如何发展公租房?
3.材料10中“公租房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见得阳光见得人,经得起社会和时间的检验”。这一句话如何理解,其深层次的含义是什么?
4.假如你是Q市住房保障部门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公租房是解决夹心层及弱势群体的一个思路。但是,公租房在分配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富人承租,转租等众多问题成了公租房分配不公的表现。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Q市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分配的公告。字数在450字以内,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5.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公租房”为话题写一篇1000-1200字以内的文章。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体裁为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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