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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仿真题:土地确权
2013/6/19 14:39:36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仿真题: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关于土地问题,当前主要解决的是谁来种地的这一难题。因此,国家提倡家庭农场模式来解决土地生产效率低下的这一矛盾。土地问题在历年申论考试中多次考察,而且常考常新。希望陕西考生重视这一话题。

命题思路: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仿真题,完全按照历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的命题角度来组织材料。结合陕西自主命题的命题角度时政百分网分析来看,2013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更多的偏重于民生角度。希望考生在复习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




1. “过去想从银行贷款挺难的,虽然有五户联保等方式可以贷,但手续非常繁琐,有些人还不太情愿给担保。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手续简单,利息也低,而且随贷随用,确实方便。”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有了法律保障,除能有效避免承包地边界纠纷外,还可大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小营村40岁的村民隋瑞杰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马上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了别人,自己到镇上一家企业找了个活干,一天有100多元收入。该村支部书记隋洪财介绍,全村703亩耕地目前已有300亩流转给苗木种植企业,村民每亩地每年可以得到1200元租金,还可以就近在苗圃里打工,一天有80元工资收入。不愿意在苗圃打工的,一般都到镇上或者市里打工,收入也很可观。

2.在2011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底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提出了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农村土地的经营制度由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向前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步。从1982年开始,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社分设,土地的经营上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以统一经营、集中劳动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制度已走到了尽头,很快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代替。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以农户家庭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经营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挂钩,“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是自己的。”1984年初提出了土地使用权的概念,1986年提出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从此农村土地进入到了产权调整深化、经营规模扩张的新阶段。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4.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农民的“命根子”,它不仅承载着农民获取生活的物质基础,更肩负着农民看病、养老、安葬等福利保障作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比较滞后,绝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视为“活命田”、“养老田”,而宅基地更是安身立命的基础,一般不会轻易转让和放弃,加之土地流转收益分配不公,配套服务不完善,都加重了农民失去土地的负担。让农民情愿离开土地,只有国家大幅度提高农民的基本保障功能、剥离掉土地上被动捆绑的社会保障功能,推进城乡居民社保标准一体化,解决好农民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才能为农村土地流转铺平道路,顺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要充分发挥群众集体智慧,考虑由村民小组选出代表组成议事会,对确权登记中的各种疑难问题进行“诊治”。农民熟知自己的土地权利及历史成因,和对各种权利都有自己的理解与解决方式,与政府机构“一包到底”的模式比,更容易被农民接受,还能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5.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6.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要求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对于违法违规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等重点工作中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问题,60号文件明确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要尽快完成综合改革试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的需要。为此,《意见》对“合村并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土地整治以及“撤村建居”等工作涉及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依据实事求是原则分类作出规定。

7.土地确权到底有什么好处,S省首先尝到了甜头。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以泸州为例,2012年全市土地流转受益达到2.9亿元,农民人均收入增加了69元。
再次,有利于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利益。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8.当前,在土地确权中存在一些新老问题交织。首先是二轮承包发证过程中旧问题未解,新矛盾又至。江苏、江西、广东等地农业部门负责人介绍,1998年国家进行确权登记和发放承包经营证。2003年土地承包法出台,粮食价格飙升,农田纠纷开始出现。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地重新下发承包经营权证和确权登记表。
  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中,少数乡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致使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出现“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多种现象,土地权属关系十分混乱。包括广东、安徽、江西等省份都出现,1998年二轮承包时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与2004年再次发的证上农田面积和承包对象等不一致,一些地区出现更多纠纷。
其次是农村土地调整带来不少潜在纠纷。按照国家法律,不允许对承包土地进行大调整,但是有的地方农民约定以村小组、自然村等为单位三五年做一次调整,导致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全部发生变动,与1998年确权和发证的情况完全不相吻合。根据农业部门调查,江西南昌县2400多个村民小组中有300多小组做过类似的调整,带来了不少土地纠纷。

9.国务院某专家分析:颁证和登记只是形式,确权是核心。如果绕开确权去登记颁证,无非就是搞个形式而已。在中央层面上,需要进行统一的政策设计,解决信息兼容、土地纠纷等问题。
   如果不赋予农民真正的完整财产权,农村改革永远没有出路。政府不应该强迫进城的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也不能剥夺其放弃的权利,而是应该界定清楚土地的财产权后,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其承包权的价值。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最大的问题是面积不准。证书上记载的面积与其实际承包的面积严重不符,有些地方差距较大的达到25%。此外,就是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10.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要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亦要求,当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
土地产权制度是农村诸多问题的一个核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即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1.根据所给材料,概括归纳,我国土地确权的意义有哪些?字数在200字以内,条理清楚,明白晓畅。




2.结合材料3与材料4,请分析如何利用土地确权来保障农民的利益。字数在300字以内,条分缕析,简明扼要。




3.根据所给材料,结合土地确权的重大意义,写一则关于K市土地确权的告市民书。言简意赅,文中落款以L市政府代替。





4.阅读完所给材料,你一定有所感触,围绕“土地确权”为话题,写一篇1000字以内的文中。结构完整,对策有力,论证合理。

(编辑:admin)

标签:2013 陕西 公务员 申论 仿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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