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院务会议制度怎么开
院务会议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坚持党政配合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团结一致的有力保证,是正确处理机关事务性工作的可行性制度。1.每周星期三上午8:00-10:00为院务会议时间。
2.院务会由副院长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机关全体人员(若处理科室具体问题,可请相关人员参加)。3.对目前需解决的重大事宜,集体研究解决。
4.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机关人员无紧急事宜不得进出会场和呈送不需急办的文电。
5.会议研究问题若遇分歧意见,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6.有关晋职等问题,由专门领导组会议研究,院务会负责组织等事宜。
7.院务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8.与会人员均应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原则,不得将会议内容随意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