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档案工作机关有哪些类型
我国档案工作机构在当今世界各国中是最为完整和系统的。根据不同的性质和任务,我国档案工作机构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一)档案室
档案室是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统一管理本机关、单位档案和指导、监督、检查本机关、单位各部门档案工作的内部组织机构,一般具有档案业务管理和档案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因此,有的单位也称为档案处(科),隶属于本机关办公厅(室)领导。
(二)档案馆
档案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的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是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科学文化性是档案馆的基本属性,是区别于档案室的本质特征。档案馆的主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为:“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的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将其具体化为三项主要职责:“①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②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③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三)档案科研、教育、出版、宣传机构
档案科研机构有各级各类档案科研所和群众性学术团体。教育机构有档案大中专学校和培训中心。档案出版机构有中国档案出版社,档案宣传机构有百余家档案专业报刊社。
(四)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
现在设有国家各级档案局,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该行政区域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和对下级档案事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