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档案收集的范围和保管期限
1.档案收集的范围
文件材料收集的范围,就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门类和各载体的档案,集中到档案室统一保管。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协会等档案。
第二,行政工作、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后勤工作等档案。
第三,涵闸、岁修、水文、雨情、可行性报告、立项、勘探、测绘、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档案。
第四,科学研究、产品、基本建设、设备仪器等档案。
2.保管期限
第一,省级以上档案馆接收立档档案单位保管20年左右的永久保存的档案。
第二,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保管10年左右的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档案。
3.档案收集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只要有一定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收集归档。
第二,除了正式文件(红头文件)外,还包括它们的附件,例如会议记录、纪要、图表、计划、总结、登记表、名单、调查表、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合同、工作人员开会或出差带回来的材料等。
第三,除接收档案外,与机关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也要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