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问答:财产税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税是指对纳税人拥有或者使用的某些特定财产征收税额的一种税。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契税。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照房产价格或者房产租金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但是下列房产减免房产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国家财政拨付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个人所得非营业用的房产。
(2)契税是指对我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依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交易价格一定比例向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纳税主体是承受土地、房产权属的单位或者个人。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根据契税条例规定,下列设施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