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机关值班管理有什么要求规定
1.为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竹,特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职员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1)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上上班时间止
(2)节假口:班上午8:00~下午5:00(可随办公时间的贝贝)夜班下午5:30~次口上午8:00
3.取员值班安排表各部门编排,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班,应置值口牌,写明值班职员的姓名,悬于明的地方。
4.值班职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作歌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机关内指定的地方食宿。
5.值班职员遇有水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6.值班职员收到电文后,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7.值班职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专门控
查,报告表另订
8.值班职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机关减少损失者,视其情节给予嘉炎9.值班职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失
者,从重论处。
10.值班员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诗其他职员代理出差
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11.值班职员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