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律基本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
法治思维是指将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将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运用于判断、思考和决策。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两者之间属于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辩证统一关系。简言之,用法律观念来判断问题,用法律方式来处理矛盾和纠纷,这就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中,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成为宪法规定的治国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2012年党的十八大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0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提拔干部的重要内容。
我国法治建设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全面的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从以往的法制建设层面,跃升到了治国理政的高度;从开始时的总体原则要求,深化到日常工作要求和干部考核任用层面,这是我们党在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中,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有着自身的客观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