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7月时政热点试题
  •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题库300
  • 结构化面试小组面试题库答案
  •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经济
  • 2018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
  • 2016浙江、山东、广东、河北
24年5月4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2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5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4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3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1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0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9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事业单位法律复习备考大纲
2019/9/26 8:43:52     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事业单位法律复习指南大纲。

事业单位法律复习备考大纲
根据最新的事业单位面试真题而成,时政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shizheng100.com)提供更多笔试真题、面试原创题等内容。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法的一般理论
(一)法、法律、法学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最终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保障社会关系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律的概念
对“法律”一词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与“法”含义相同,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律”是指法律规范的渊源形式(或表现形式)之一,即由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法的本质、基本持征和功能
法的本质是:(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3)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4)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的基本特征是:(1)法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主要内容;(4)法是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法的功能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功能。
法的政治功能具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敷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确认和维护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地位,把被统治阶级的活动控制在统治阶级许可的秩序以内。二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相互关系,如统治阶级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三是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重要关系。
法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巩固和发展自已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也就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如所有制关系、财富分配关系等。第二,在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关系范围内,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公共事务是指不直接体现阶级统治关系,而具有某种“公共性质”的社会事务,如有关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组织和促进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维护社会治安和基本秩序等等。法在这些方面的作用统称为法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法的阶级统治功能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功能是统一的,政治统治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只有在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维持下去。这是因为只有执行这些社会职能,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才能具有全社会“公共管理机构”的形式。同时,统治阶级的生存环境和统治秩序本身也包含有大量社会公共事务的因素。
(三)法的渊源和基本分类
1.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在广义上指法的来源,如经济的、政治的、历史的来源。但在法学研究中作为专门术语,它主要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来源,也就是法的“形式渊源”,即由法的不同创制方式所决定的法律规范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效力等级的类别。
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不同,其表现形式、法律地位和效力等级也有不同。
2.法的基本分类
(1)根据法的本质进行的分类:根据法的本质,可以把法律制度划分为不同的历史类型。先后产生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2)根据法在外部形式、结构及调整范围等方面的某些特点所作的分类:
第一,国际法和国内法。
第二,根本法和普通法。
第三,一般法和特别法。
第四,实体法和程序法。
第五,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第六,公法和私法。
(四)法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与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具有本质区别。氏族习惯是原始社会中人们在长期共同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自发形成的行为规则,作为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行为规则,它与法有某些相似之处,如它也给人们提供了一定行为模式,在氏族内部也具有普遍约束力等等。早期的法就是从氏族习惯中脱胎而来的。但作为无阶级社会的行为规范,氏族习惯与阶级社会的法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统治阶级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的产物;而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是全体氏族成员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2.二者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法同国家一样,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而原始社会氏族习惯存在的基础是以原始公有制为基础的无阶级社会。
3.二者体现的意志和作用的目的不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体现的是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没有阶级性,它体现的是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意志,维护着全体氏族成员之间平等互助的关系和共同利益。4.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法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氏族习惯主要是依靠氏族成员的自觉遵守、舆论的影响、首领的威信和传统的力量来保证实施的。
5.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主权管辖的一定地域;氏族习惯适用于一定血缘关系的人群。
(五)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本质、内容和发展;(2)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一是创建作用,二是确认和巩固作用,三是保护作用。
(六)法与国家的关系
(1)法离不开国家。
第一,法律规范的产生要经过国家机关的制定或认可。第二,法律的贯彻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2)国家离不开法。
第一,法律确认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基本国家制度。
第二,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职能。
第三,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职权范围、活动准则和方式。
(七)法与政治的关系
(1)政治是法律的依据。
(2)法律是实现统治阶级政治的重要工具之一。(八)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与统治阶级道德共同调整并维护着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在本质上是现行法律制度的否定因素。
法与道德的区别是:
(1)一般说来,道德作为评价善恶、是非、美丑的伦理价值标准,可以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包括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而法律则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2)在阶级社会的同一社会形态中,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有体现和维护自已利益的道德观;而法律体系则只有一个,只有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能够运用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制定为法律。
(3)统治阶级道德与法律的作用方向是一致的,法律所维护的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被统治阶级道德与法律的作用方向是相反的,对现行法律制度从根本上持否定态度。当然,这也不排除被统治阶级道德对现行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如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规范予以肯定。(4)统治阶级道德虽然与现行法律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二者在产生方式、实施方式、调整范围等方面也存在许多区别,不能简单混同。
(九)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科学技术对法的发展的影响:
第一,科学技术对整个法律体系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第二,科技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与科学技术的联系日趋紧密,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越来越依赖于现代科技成果。一方面,许多与科技有关的具体立法都必须有相应的科技理论。

(编辑:admin)

标签: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大纲 事业编考试大纲 复习大纲
 
相关阅读:
考试解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考试解读事业单位《综合能力测试》大纲
法律民事诉讼法复习大纲及试题
其他事业编人事考试复习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