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2014—2020年)》,在2020年落实5800万千瓦核电、3.5亿千瓦常规水电、2亿千瓦风电和1亿千瓦光伏。根据去年装机情况,上述各类电源年均还要分别增加635万千瓦、803万千瓦、1737万千瓦和1225万千瓦,其中,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仍要保持高速增长,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将发生趋势性变化。
首先,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范围将扩大到全国。我国新能源的发展有着较强的资源特性,即资源丰富地区新能源发展较快。这一方面导致新能源电源在送出、消纳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得新能源资源欠发达地区(包含了绝大多数的经济发达地区)忽视新能源发展,过度依赖本地的火电装机,给能源运输、当地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此次《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挖掘潜力开发可再生能源,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成为促成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
其次,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十三五”规划依然强调了“以点带面”的战略,通过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来积累经验。而其中的亮点则是对更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智能电网、物联网、储能、微电网的综合供能区域试点。“互联网+能源”的概念将以重点项目的形式在“十三五”期间得到实质性的设计和体验。
最后,政策将更为重视新能源消纳问题。《指导意见》强调“把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市场作为编制可再生能源规划的核心任务”。无论要求发挥外送通道能力最大限度送出可再生能源,还是要求地方提出建设新外送通道的需求,或是要求挖掘潜力就地消纳,都意味着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重要性。这和以往高度关注装机容量,而忽视实际发电量和利用量的情况相比,发生了明显转变。
申论热点六:智慧城市
年底年初一些城市安全事件不断,尤其是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更是令人反思。中国城市建设得越来越好,但技术再先进,硬件再完善,只要人这个关键环节出了问题,一切将无从谈起。这也提醒我们,城市建设当有哲学思维来引领,万万不可缺了人文精神。现在各地城市建设如火如荼,但基本上都在以工程学的思路进行:政府部门牵头,组织招商,先确定一个总集成商,然后再按功能模块分包出去。最后往往是设计建设者不使用,政府使用者不作为,民众使用者不知道,老百姓的满意度、幸福感没有实质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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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智慧城市应该是什么样?在笔者看来起码有四大同步目标。
其一为安全,这是基础。对所有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这是智慧城市高感知特点的需要和前提。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政府部门引导、监督、把关责任的缺失,承建商一旦接单,基本上就本着利润原则行事,利润低、麻烦大的初级信息采集层面工作做得很不到位。很多大城市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在于此。
其二为智能,这是手段。对城市建设来说,在基础传感层做到全覆盖,在信息传输层做到路路畅通,在应用层实现城市管理关键数据的快速提取,就可称得上智能。我们现在很多城市的所谓智慧工程,连起码的人机互动都还只是起步水平,智能不过被当作噱头。倘若不能站在执政理念高度来认识这个事,智能很容易沦为摆设或鸡肋。
其三为阳光,这是保障。长期以来,工程发包成为老虎苍蝇们的生财之道。工程金额越做越高,BT工程、垫资工程比比皆是,贪腐行为肆无忌惮,工程质量如何,可想而知。可以说,没有阳光透明的流程,工程越多,灰色空间越大。
其四为幸福,这是使命。只有把百姓幸福作为执政最高理念,作为设计、建设的第一要求,城市建设才能成为民众广泛参与、专家建言献策、各方智慧交融的系统工程,才能成为清廉高效、政商生态良好的阳光工程。牢牢把握这一点,建成之后才能让百姓获益,让社会和谐,实现城市建设水平质的飞跃。
安全、智能、阳光、幸福,这是执政理念的基本诉求,也是让城市突破面子工程,真正更美好、更安全的基础。
政府引导,全局把握建设“智慧城市”是人类城市发展史上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革命。未来数十年,将是“智慧地球”、“智慧国家”、“智慧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期。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将起到引导、示范、创造发展环境的重要作用。
建设“智慧城市”将涉及城市的所有领域、所有阶层、所有地域,将引发现代城市运行形式、管理模式、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这样的城市发展革命,理应由更能够带领市民、企业、社会掌控城市发展方向、把握城市发展脉搏、决定城市运行效能的政府来主导。目前国际上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大都是由政府牵头负责的,根据实际进展不断制定新的促进战略,步步跟进,不断提高。
我国政府应针对城市发展基础与功能定位,借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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