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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综合分析题关系型分析作答技巧
2018/11/23 15:51:20     公务员考试招聘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汇总。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综合分析题关系型分析作答技巧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 政府网站日益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形式。据权威部门 统计数据。2008年中央部委政府网站的普及率达到96,1%,省市级政府网 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政府网站由于其公开及时、辐射广泛、获取便捷、信息完整,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导方式。与此同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中,违反有关 保密审查规定导致泄密的问题日趋严重。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门户网 站违法披露国家秘密信息事件呈上升趋势,在泄密事件中所占比例也迅速攀升。【1】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实施二十多年来,对于维 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但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和新的问题,如保密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不强, 缺乏政治眼光和法制观念。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利益驱动明显,有些 人奉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不惜践踏国家保密法规和出卖国家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所谓的个人价值体现。近年来涉密主体 增多。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民营企业进入涉密领域,原有的 保密管理体制出现了盲点。人员流动加剧、一些高科技人员和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贸企业、跨国公司或移民外国等,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8.2008年5月1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实施,在该《条例》中规定了保密审查的相关要求。《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 进行审查。【3】这一规定,确定了保密审查的主要原则。一是“谁公开谁审 查”。按照《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之一是对拟公开 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与此相适应,“谁公开谁负责”。《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了行政机关未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和公开不应 当公开的信息和法律责任。二是事前审查。即保密审查必须在政府信息 公开以前进行。三是依法审查。依法审查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主体要合法,即审查主体是行政机关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程序要合 法,即保密审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要合法,即保密审查 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审查标准。

  9.《条例》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4】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 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 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据此,保密审查内容应 做到“四看”:一看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二看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三看是否涉及个人隐私,四看是否涉及敏感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秘密。

  10.《条例》还规定了保密审查的方式和程序。【5】其中目录审查是对本机关、单位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目录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依据,应当对照保密范围进行审查。信息审查包括对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查。保密审查程序为:一般审查程序。《条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从工作实践看,一般审查可分为: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和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审查批准。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文字记载,存档备查。不明确事项 审查程序。《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 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据此,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明 确的,应报送保密工作部门审查确定。同时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对 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不能确定的,应当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定。特殊情况处理程序,拟公开上级或者同级其他机关尚未公开的 信息,应经信息产业机关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但是,因工 作需要,上级主管机关在进行保密审查后,可以公开下级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对于仍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信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应当首先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解密,之后再进行保密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对秘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仍然应当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

  ……

  批注

  【1】在公开与不公开方面,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存在对立关系。

  【2】信息保密的目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3】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信息公开之前要进行保密 审查:二是信息公开一定要 依照法律规定,

  【4】信息公开的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 安全和社会稳定。与批注【2】 结合分析可知,不管信息公开还是信息保密,都要维护国家 利益和群众利益,从该层面看。 二者又是统一的关系。

  【5】协调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方法:完善保密审查的方式和程序。

  (三)作答思路

  首先,明确关系体,对关系进行定性。

  这道题的关系体有两个,分别是“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两者都有其各自的重要作用和具体要 求: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信息,保密要求不公开信息。但同时,两者都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其次,结合给定资料,详细阐释关系体问的关系。通过阅读资料可知,资料通篇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发生泄密事件,我们既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不断加强保密工作。通过对给定资料的把握,我们需 要具体阐释“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之问的对立统一关系: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信息,保密要求不公开信息,在信息公开问题上,二者是对立的;但同时,两者都有其各自的重要作用和具体要求:信息公开 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保密是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层面,二者又是统一的。最后,简要说明如何协调关系体间的关系。对于如何协调两者之问的关系,从批注【3】【5】可以获得启示。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本题的分数为 10分,分值比较少,因此作答字数也不宜太多。考生只要指出信息公开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保密 审查制度即可,无需就信息的具体审查方式和程序问题展开说明。

  (四)参考答案

  信息公开与保密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信息公开要求政府部门准确及时、完整快捷地公开政府信息,而保密则要求政府部门不 得对危害国家利益的信息进行公开。在信息的公开与不公开上,两者存在对立。另一方面,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保密是维 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两者在促进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国家利益上是统一的。因此,我们既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不断加强保密工作。信息公开必须依法 进行,公开前要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以促进两者和谐统一,共同发挥作用。

(编辑:admin)

标签:国家公务员考试 申论技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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