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行政诉讼中不作为被告的情形
1.“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不作为诉讼能否适用这一证据原则,由于认识与理解上的差异,导致在审判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与做法。不少人认为,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被告负举证责任”仅限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不作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故凡行政不作为诉讼,都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2.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是否给原告造成了损失,造成什么样的损失,损失究竟有多大,只有原告最清楚。被告对此并不了解,只是当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后,才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给原告造成损失进行调查取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事实没有关系。在双方都有举证权利和能力的情况下,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有利于案件全面、公证、合理地解决。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很多,只有被行政相对人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而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才可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两个或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中,法院审查如果发现遗漏被告,应当告知原告追加,原告不追加的,法院需要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4.对于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而言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做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这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正当权利的合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答复,如果拒绝颁发或者拒不答复,都属于行政不作为。
5.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结果,其行为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程序规则,决定了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取得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公正、合法,保证所用证据符合法定证明标准,否则必然是违反法定行政程序,其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将被依法撤销。
6.违法性是行政不作为的本质特征。由于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其行政义务,所以,行政主体一旦被认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就意味着这种行政不作为必然违法,从理论上讲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行政不作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必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在本质上是对其应该保护的法益的一种放弃,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因此,行政不作为只能是一种违法行为。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恒定的,即只能由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充当。普通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 )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A.不能
B.可以
C.不确定
D.待定
答案:A。